新北市政府這次在塵爆事件中,理應負起最主要的政治責任,但是為什麼至今卻從朱立倫市長、侯友宜副市長,乃至觀光局等都沒有任何道歉、懲處,其中的政治運作其實相當值得觀察,不過我們不是去學習如何卸責,而是去認清政治人物會用哪些手段,將原本自己應該承擔的行政責任,轉變為自己英雄化的契機。
新北市政府才在八仙完成演練就出事(出處)
大家都知道,這次新北市政府出面主導了愛心募款,這種官方的募款不但可以全額抵稅(請參考前作《救災政治學》),更是一筆運用自由度很高的資金。由於民眾的愛心,目前已經募了超過十二億元。
第一步,新北市政府就將這筆錢迅速撥發慰問金,死者每人100萬元。這筆錢的確不是納稅人的錢,但是卻有很高的機會是預支來年的稅金,因為捐款者可以全額抵稅,這就是為什麼新北市政府可以快速吸納這麼多捐款的原因。但是對納稅人來說,其實就成了受害者,因為新北市政府的行政疏失,導致塵爆事件的嚴重後果,因而發起捐款,卻導致稅金短收,但是新北市政府卻反而博得了美名。
第二步,新北市政府將受害者家屬納入這筆捐款的「管理委員會」,名義上是讓他們能夠參與捐款的分配,其實這也是應該而合理的。但是,在人選上,如果新北市政府決定聘任的人,都是希望新北市政府以最有利於受害者家屬的方式來分配這筆捐款,而排斥那些打算對新北市政府究責的人,那就可以成功分化受害者家屬,甚至還可以趁機污名化一些一再說要追究新北市政府責任的受害者家屬,說他們滿腦子只有政治操作而不願爭取受害者的權益,說他們怎麼自己的權益還沒爭取到卻先拉醫護人員來分一杯羹。
所以,這個「捐贈專款管理委員會」,就變成了是新北市政府的自救會,救的不是受害者,而是新北市政府。因為這個委員會發錢發得很乾脆,一部分拿人手軟的受害者家屬也就不想或不敢對新北市政府究責了,萬一強出頭而讓自己將來拿不到後續的慰問金怎麼辦?因為這個委員會給了自己舞台,讓自己有管道跟大人物爭取權益,甚至有機會上媒體主張自己的訴求,想見的人見了,想說的話說了,當然也就沒有立場再回過頭去罵新北市政府了。
新北市政府透過一個委員會,成功的把一些本來應該是敵人的受害者變成了自己人,而那些打算對新北市政府究責的外人也能大大削弱影響力,高招。這個委員會越有錢,這種分化與收買的效果就越好。難怪有不少民眾趕緊去詢問如何把自己捐給新北市政府的捐款要回來,改捐給陽光基金會。
這些受害者家屬雖然不幸,但是可悲的不只是他們家人的遭遇,更是他們竟然如此輕易的被傷害他們的政客給收買了,而更令人訝異的是他們親人的遭遇絲毫掩蓋不住他們的貪婪。從捐款的金額來看就知道,台灣人不是沒有同情心,但是為什麼這些家屬所說的話卻讓全國民眾罵翻了?顯然,不是人們不同情這些家屬,而是這些家屬的白目激怒了民眾。
想想看,這些家屬到底有什麼資格去把陽光基金會的捐款當成自己的錢,還想要去「討回來」?
再想想看,這些家屬為什麼會認為遭受塵爆的受害者可以像是公務人員一樣一輩子都交給國家照顧,甚至認為政府應該編列後續30年的預算,負責傷患的治療?
新北市政府責任歸屬尚未清楚,根本不應該成為後續處理的關係人,比較合理的作法應該是轉由中央政府負責善款的募集以及管理委員會的召集。同時,為了受害者的權益,受害者在管理委員會中的代表也不應該是經由政府指派,而應該在受害者組成自救會之後,取得家屬的共識,再推派代表參與,否則就會像是現在這樣,號稱代表受害者家屬的管理委員會委員卻一再說出讓人無法置信的言論,不但對受害者家屬是很大的傷害,而且也轉移了輿論的焦點,讓始作俑者的新北市政府可以逃脫輿論的究責。
這個手法其實並不新鮮,事實上台灣勞資雙方的關係之所以會是現在這麼不對稱,其實就是這樣運作形成的。理論上,勞資雙方應該站在平等的立場上談判,取得薪資福利的共識,但是台灣一直都是勞工趨於劣勢,原因就是台灣沒有能跟資方平等談判的工會。這時候一定會有人說:我們有一堆工會啊!其實這些工會就是問題的所在,因為這些工會看似在幫勞方爭取權益,但事實上卻是資方認可的人馬所組成的,這麼一來原本應該要幫勞方說話的工會,卻常常是在幫資方說話,結果勞資雙方的不對稱甚至更為明顯。這些工會,其實就是資方的自救會,自己人。有沒有發現,跟新北市政府組成捐款管理委員會的手法幾乎如出一轍?
這就是為什麼我在文章的一開始,說我們不是要學習如何卸責,而是要去瞭解我們自己的權益,很有可能被這些掌握權力的人透過特定的手法玩弄,本該他們要承擔的責任,結果卻是我們自己蒙受了損失,對方還趁機博得美名,成了英雄。
最後,引述Cheng Lap相當值得玩味的一段話:「既得利益者為何總是這麼積極的維持自己的利益?因為他們總覺得那些利益是他們應得的。弱者為何對自己應有的利益被奪去,也往往放棄反抗?因為他們接受自己保不住就不是他們應得的。應得或者不應得,只是一個主觀的想法,綿羊相信自己是獅子,也會咬獵物肉,獅子相信自己是羊,就會跑去吃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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