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0

問題不在任期太短,而在選舉支票


柯文哲表示,有任期的選舉對台灣的傷害就是沒有人願意做長期規劃,所以每一任的政治人物都是第一任想第二任,第二任就在想怎麼換下一個位子。但是,這樣的想法對嗎?

其實我可以舉出一堆反例。就以縣市長來說,兩任八年真的夠不久嗎?我們想想,做滿八年的馬英九郝龍斌,跟只做四年的陳水扁,對台北市的改變誰比較大呢?我們再想想看,在台中市做了十三年的胡志強,真的有什麼長期規劃嗎?我們也可以想想,在高雄做滿八年的吳敦義到底做了什麼?而接手的謝長廷第一任的四年就讓高雄有多大的變化?

如果以任期保障來看,公務人員的任期最久,保障最好,不是就應該讓最具有經驗的專業事務官做長期規劃嗎?而具有任期限制的首長或政務官則決策哪些規劃應該優先執行。換句話說,任期長的人就做任期長該做的事情,任期短的人就做任期短該做的事情。例如,一條捷運不是一兩任的市長任期就可以完成的,但是在一個都市的長期規劃裡面,可能會有四五條捷運路線的計畫,在人力、經費等資源有限的情況下,要不要做捷運?要的話,資源只允許先選擇其中一條捷運來施工,要選哪一條?這就是首長該做的決策。

所以問題不是任期太短導致沒有人願意做長期規劃,事實上長期規劃本來就不是短任期的首長該做的事情,但是為什麼如今會演變成好像這是短任期首長的責任?其實這的確跟選舉有關沒錯,但問題不在任期太短,而在選舉亂開支票。

今天假設某個都市有專業的事務官規劃應該要有三條捷運路線,而民選首長上任之後根據民意以及他自己的各種綜合考量,決定捷運是他施政的首要政績,因為經費所以決定先蓋其中一條。這樣運作下去沒有問題,即使這一條他所決定要蓋的捷運並非在任期內完工,都市的長期規劃仍然是存在的,而且仍然可以順利完成。

但是現在卻是所有的候選人把這種本該經由專業規劃的工作搶過來做,為的就只是勝選,結果原本只需要三條捷運的在經過四五次選舉之後擴張到七八條捷運,這些規劃不但沒有專業考量也沒有考慮都市發展的整體性。所以,問題不在任期太短,真正的問題出在亂開支票,這些支票往往只為了騙選票而存在,更可怕的是,民眾也對這些支票買單。

事實上,就算今天市長的任期只有一年,捷運仍然可以順利完工。但是就算今天市長的任期就算延長到十年,現在沒有長期規劃的仍然不會有人做。為什麼呢?因為每個人想做的事情都不同。今天A市長很在乎下水道,他在任期內會把所有的資源盡可能集中在下水道的建設,今天B市長很在乎綠能,他在任期內會規劃把耗油公車換成電動公車,鼓勵大樓的玻璃帷幕都改裝成太陽能面板。

只是很遺憾的,想做的事情越短視近利,越能獲得民眾的支持,所以那些真正想做長期規劃的人,反而很難當選。那要怎麼辦呢?把長期規劃的工作還給專業事務官吧!

曾經說過:「每個候選人都有其強弱,而讓一個人當市長13年,如果不是太混或能力太差,這個人對該城市能貢獻的早就貢獻完了,而他做不到的再給他機會也做不到,這也就是為什麼民主選舉大多會有任期限制。如果台中市民給了胡志強這個機會,那恐怕就是扼殺了過去13年沒有被照顧到的那一群市民未來翻身的機會了。例如治安問題,胡志強從來沒解決過。」

我們投票,不是要選出一個英明神勇的統治者,如果是個有能力的好人算是幸運,如果是個無能的壞人就成了悲劇。選舉,是要選出一個他有明確的施政目標,而且剛好符合我們理念的領導人,選完之後更要監督他有沒有照著選前宣稱的政見去努力落實。

真正厲害的人,應該是上台之後趕快把自己想做的事情有效率的做完,然後下台換別人做想做的事情,只有那些無能的人才會一直想待在同一個位置上,但是什麼事情都沒辦法完成。美國就有總統候選人說,他只想把他想做的事情做完,然後就會辭職。抱怨任期太短的人,有想到這個嗎?沒有,只會想到自己而已。

舉例來說,柯文哲如果最想做的事情是把台北市的食安問題解決,那他在四年內把這件事情搞定,其實就功德無量了。以角色而言,柯文哲是最不該抱怨任期太短以致於沒辦法做長期規劃的人,因為如果柯文哲真的有能力,就應該要建立一個制度,讓長期規劃的工作回歸到有公務人員保障的事務官身上,而政務官與市長則把決策的工作做好就很有貢獻了,不該去搶長期規劃的事情來做,也不該為了自己的作秀而讓事務官一天到晚疲於奔命應付長官的出鋒頭,反而要靜下心來的長期規劃卻沒時間進行。

如果柯文哲自己心中沒有推行市政的優先順序,就算任期有二十年也沒有意義,因為那代表沒有去思考和衡量到底哪件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真正厲害的人,不會以為自己什麼都會做,什麼都想做,什麼都要自己做,而會知道自己真正能做好的是什麼,也知道要怎麼做好,更懂得尊重別人的才能,在自己想做的事情做完之後,願意換另一個厲害的人去做其他該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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