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2

把工作和學習摻在一起做成撒尿牛丸當然就吵不完


台北市長柯文哲一句:「你來我們這實習,我還花時間教你,我沒跟你收學費就不錯了,還給你薪資?這當然是可以討論啦。」引起眾多討論,而創業酒吧也因為試用期沒給薪水而引發爭議。

這些事情當然是爭議,但是為什麼會有爭議,其實就是大家都把事情混在一起談了。一個人有工作成果,該不該獲得報酬?當然應該啊!一個人跟無親無故的公司或達人學到一技之長,該不該付學費?當然應該啊!但是問題就在於,當一個人去業界實習的時候,同時有工作成果,也有學到一技之長,這時候要怎麼算?是兩相抵消嗎?那會不會工資比較多或是學費比較高,結果還不夠抵?之所以會吵不完,往往就是這些價值很難取得平衡。

給了工資,實習單位難免覺得:「一個實習生的生產力這麼弱,我還要額外讓駕輕就熟的員工去教他,那我不是虧大了?」而給了學費,實習生也難免會覺得:「我另外找一份工讀也一樣可以學點東西,有薪水還不用付學費,那我幹嘛付錢給實習單位?」

其實,我是建議,該給的工資就給,該付的學費也要付。如果一個實習生的工作成果值每小時150元,那就該付給他150元,但是如果一個實習生工作成果只值每小時50元,老實說,我不知道這樣的工作到底有什麼值得去實習的。你會認為當乞丐需要實習嗎?換句話說,一份值得實習的工作,即使是毫無經驗的實習生,至少應該要能產出值得基本工資以上的價值,以現在的水準來說,就是每小時120元以上。

我覺得很可悲的就是,現在一堆學生去業界實習,很明顯做的就是那些以基本工資給薪水的低階工作,那些工作根本不需要浪費時間實習,就算你沒有拿到學歷,出了社會也一樣能找到那些工作,領到那些薪水。我無法理解的是,教育部為何放任學校去跟產業界談建教合作,竟然讓學生去條件那麼差的環境實習。我的意思不是學生不該做基層工作,我也不認為學生就可以眼高手低,但所謂的實習,難道不應該讓學生去那些比較有前景的工作嗎?

甚至我覺得教育部硬性規定學生實習,時薪至少要高於基本薪資都不為過,如此一來才能避免企業只想濫用實習的名義找一堆學生做廉價勞工,同時又可以讓學生去一些比較有產值的工作單位學到一技之長。也因為找實習生有相當的成本,所以這些企業找實習生才不會只讓他們一天到晚打雜而沒有辦法從事實質生產的工作,甚至是能承擔這些成本的企業,其實本來就是營運績效比較好,值得學生去實習的公司。

當然,如果實習的成果不拿來用,那不給薪水也是應該的,就像是在學校的實驗課,皂化反應所做的肥皂不會拿去市面上賣吧?所以如果實習的公司就明確的說,實習生的成果一律不會當成公司用來營利的產品或服務,那的確就可以不給薪水,純粹只是一個實務體驗的過程。

但是這麼一來,學生是不是就應該要付學費呢?當然啊!讓你實習的公司,不但出場地、出設備,還要額外承擔一個資深員工沒辦法有產值的成本,付學費是很理所當然的!而且付學費有另外一層意義:你絕對不會想付學費去學一個你完全不想學的東西,相反的,你會很努力的去找值得你付學費實習的工作。

現在的問題就是,該付薪水的老想著不要付,結果找了一堆廉價甚至是免費實習生來做一些沒有價值或極低產值的工作,實習生浪費了時間,但是錢沒有賺到,一技之長也沒有學到,虧大了。而該付學費的也老想著不肯付,結果因為沒付學費所以就算學不到東西也無所謂,反正只要學分拿到了,可以畢業交差就好了,但是空有學歷沒有能力,沒有付學費真的沒有省到錢,反而驗證了「免費的最貴」的老話。


老實說,我們現在的產業界能教學生的,又有多少呢?產業有多久沒升級了?而不斷在強大競爭壓力下奮戰的產業,其實也沒有什麼領先的餘裕,只能暫時避免自己不被淘汰。所以真正的問題,也許根本不是實習要不要給薪水或要不要給學費,而是我們的建教合作,到底值不值得讓每年那麼多的學生付出那麼多的時間?

當國外的知名企業是利用實習的機會在找人才,我們的企業卻是利用實習的機會在壓榨學生的勞力、浪費學生的生命,這就真的是人家都已經上太空、我們還在殺豬公的強烈對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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